2016年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(第二期)成功举办

时间:2016-07-01   来源:学会官网


  7月1日,2016年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(第二期)成功举办

  7月1日下午,为期一周的2016年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(第二期)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顺利结束。这是中国法学会继5月17日至21日举办首期培训班后的第二期干部培训班。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、副会长张鸣起在结业式上作总结讲话,党组成员、副会长张文显主持结业式。

  张鸣起副会长在培训班结业式上作总结讲话

 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培训班结业式

  张鸣起在讲话中指出,本期培训班主要面向各级法学会专职领导干部,相对第一期培训来说,参训人员级别更高,培训的针对性更强、实际指导意义更大、培训效果也更加明显。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工作,把这次培训作为深入贯彻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,认真践行“两学一做”活动的重要举措,列入了党组重要议事日程。加上5月份举行的第一期培训,两期共有600余名同志参加,覆盖到中央和省、市、县四级法学会,人数和覆盖面都超过以往培训。本期培训采取了专题辅导、经验介绍、大会交流、分组研讨相结合的方法,目的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,准确把握当前法学会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,深刻认识法学会的性质定位和职能作用,全面提升法学会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
  张鸣起要求,大家回去以后,一要及时向政法委领导汇报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情况。二要制定计划,对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重点辅导,继续扩大此次培训的范围和力度。三要做好学习培训的跟踪反馈工作,及时总结宣传本部门、本单位学习成果转化的实际成效。要认真领悟培训内容,充分利用时间,做到学习和工作两不误、两促进,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学习型、创新型人才,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。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,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动力,运用到创新发展思路、改进工作方法、解决难点问题上来。要通过相互交流、互相启发和集思广益,取长补短、不断创新,努力推动法学会工作迈上新台阶,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新贡献。

  在6月30日下午进行的分组讨论会上,学员们分成12个讨论组,围绕王乐泉会长重要讲话和学会党组同志的专题辅导报告进行讨论,并研讨地方法学会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及其解决方案,交流各地方的经验和心得体会。7月1日上午,12个小组代表在培训班上进行了交流。学员们一致认为,这次培训,谋划超前、实施及时,计划周密、安排紧凑,内容丰富、形式灵活,服务周到、保障到位,培训班的水平高、层次高、品味高。大家纷纷表示,要抓住时机,加快推进地方法学会建设,为推动法学会事业蓬勃发展、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。

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、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谢超代表第1组发言

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奇小林代表第2组发言

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代表第3组发言

黑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单宝臣代表第4组发言

安徽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孙荣传代表第5组发言

河南省法学会会员部主任科员杨国强代表第6组发言

甘肃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卢晓川代表第7组发言

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郭环峰代表第8组发言

重庆市法学会秘书长陈忠东代表第9组发言

四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朱时顺代表第10组发言

贵州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徐文山代表第11组发言

陕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建军代表第12组发言

  结业式上,张鸣起、张文显为参加此次学习培训的300余名全国法学会干部颁发了结业证书。

  张鸣起副会长、张文显副会长为学员代表颁发结业证书